各相关医药企业:
根据国家医保局和陕西省医保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,我中心制定了《陕西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施方案(试行)》,现予发布,请相关医药企业遵照执行。
附件1:陕西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施方案 (试行)
附件2: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(2020版)
附件3: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(模板)
附件4:医药企业失信行为案例信息采集文书
附件5:主动修复信用措施和裁量基准对应关系表
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0年12月31日